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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N遍看這句話,我依然無法放下。

  這不算執著,只是藉由目光來回逡巡的時間,仔細回想自己是不是犯了這樣的錯。



  我真的很討厭李佳穎。在閱讀《不吠》的整個過程是愉快的。我痛快地用自己的方式讀著,沒想到文末讀到後記,那句話像突然給我一巴掌,叫我醒醒不要再想太多。

  她在《不吠》後記中提到,有時候她寫些故事並沒有特殊意義,只為了想寫而寫。這句話把兀自沉溺在閱讀海中的我拉起來,狠狠地要我看清楚一些我略過的部份。

  我,過度解讀了。

  過去,我總是一直在想,我要知道作者的心中在想什麼?他/她這麼寫,必定有他/她的用意。只是我忘記了:作者也是人,也和我們一樣會寫些自己純粹想寫而寫的事。

  那麼,我過去到底在鑽些什麼呢?這麼一想,不禁起了一陣雞皮疙瘩。

  執念真的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,它深深地攫住我,整個心念在讀書的時候除了享受故事,更拼命在找尋作者在字裡行間,〈我自以為是他不小心〉透露出的蛛絲馬跡,並不自覺地以此為樂。

  讀了這麼多,真的算吸收了,還是強自挑出以為是自己的東西,硬加在心中?

  此刻,腦海中一片兵荒馬亂。我想我還無法看清這些;而我,這時竟驚覺,還沒準備好能寫接下來該寫的。

  第N遍看這句話,我沒有執著,沒有。

  只是,想太多了點......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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